征地丨北戴河区征收大薄荷寨村土地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北戴河区征收大薄荷寨村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2019年10月19日,河北省以冀政转征函[2019]740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北戴河区集体农用地2.1179公顷(园地1.3689公顷、土地0.7490公顷)、未利用地0.1979公顷。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2017年度中心城区实施第2十九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及用途
本批次涉及1个地块,其中:1号地块位于金鸽路南侧、北戴河天北家具总北侧,征收转用戴河镇大薄荷寨村集体土地2.3158公顷,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文件,本次征收大薄荷寨村土地位于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亩22万元(每公顷330万元)。此次征地土地补偿费为764.214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通过评估或协商确定。不涉及青苗。
四、被征收农民安置途径及社保费用落实情况
此次征收集体土地安置途径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安置和货币安置。保障费用我区已筹集,并将按照省《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文件要求足额划入被征地农民保障专用帐户。
五、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二O一九年十一月六日